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志愿者常识

【思考】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的区别

录入员:管理员   日期:2017-03-06    点击:  

来源:本网讯

慈善


“慈”者本为长辈对晚辈之爱,故有“慈爱”,而“慈善”一词之意从(长辈、强势群体)同情、怜悯或从宗教信仰的角度出发对贫弱者给予财、物抑或是精神上及更多层次上的援助,当然其中又以财、物援助最为显著。其作用主题即行为主体通常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对社会弱者进行无偿的抑或可以说是无求回报的救助。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种救济的思想,是人的道德与良知的扪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调剂社会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成为国家社会保障的必要补充。

公益

公益作为慈善之外的又一大社会救助类型,现已日益彰显其魅力。它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亦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公益在某种层次上讲是一种普遍互助的价值观,救助一般不以个人为主体,更不是所谓的“个人恩赐”,通常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公益机制,包括NGO、G-NGO等间接地将救助资源传递给受助者,接受帮助的人通常并不一定知道最原始的施助者。在这层关系下,没有人身依附关系的束缚,亦无私人间感恩图报的负担,更无收受双方在某种程度上缔结的“长辈”与“晚辈”、“强者”与“弱者”这样的直观上并不公平的身份定位。

志愿服务

“志愿”一词似乎熟悉又陌生,熟悉在于其用义之广,陌生在于区别不易,这里需要将其与“支援”、“自愿”做一定说明性区别:

“志愿者”有一段时间也有人称其为“支援者”,一如在农民工子弟小学初临政府行政主体行执的铁器时,曾有部分学校打着“某某大学支援点”等旗号,那时候的大学生或许真的是中国的“天骄”,亦或是在上个世纪尚且如此,挂上这一类牌子自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尚且需要三思,当然囿于行文限制此处志愿者主要是指从事对在校流动儿童或非在校儿童等公益事务的施者,再就是“自愿”,一如无因管理,自愿的原则上很多时候并无太多功利色彩,在一定程度上或许自愿者比志愿者从良知识别与认知上更值得我们去尊重,只是目前情况下我们认识尚不足而已。


只言片语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为美好的人间”这首传唱多年的歌,既表达了社会对爱的呼唤,同时也阐明富有爱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无论是志愿服务,还是公益,抑或是慈善,只要是因为爱而无私的付出,都是值得尊敬的!

不论你是谁,你身处何处,请让我们携手将爱洒满神州大地,让善永驻我们心中!